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《药物临床依赖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试行)》的通告
2020年全省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,全面贯彻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守底线、保安全、追高线、促发展,持续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的许可、检查和处罚等工作,切实防范药品安全系统性风险、及时消除监管区域内的药品安全隐患,确保我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。
2019年12月1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(以下简称《药品管理法》)实施,相关配套部门规章正在制定过程中。为贯彻落实《药品管理法》有关要求,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药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,以下简称《生产办法》)已发布,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。为进一步做好药品生产监管工作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
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,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。为做好新《办法》实施工作,保证新《办法》与原《办法》的顺利过渡和衔接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